固废贮存设施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要求

点击数:542024-02-18 12:47:15 来源:上海依科绿色工程有限公司


1、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定义:由图形、数字和文字等元素组合而成的标志,用于向相关人群传递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和信息,以防止危险废物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包括:



(1)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



(2)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



(3)危险废物标签。



2、各类标志内容



(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设置在贮存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用于引起人们对危险废物贮存活动的注意。



示例与设置示意图



   



由三角形警告性图形标志和文字性辅助标志组成,警告图形为“枯树和鱼”,文字包括设施所属的单位名称、设施编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宜设置二维码进行信息化管理。



其中设施编码需填写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的编码,若无,则根据HJ 608进行编码并填写。



设施二维码信息服务系统中应包含但不限于该设施场所的单位名称、设施类型、设施编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以及该设施场所贮存、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名称和种类等信息。



(2)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设置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部,用于显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贮存分区规划和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示例与设置示意图



   



设施内部所有贮存分区的平面分布、各分区存放的危险废物信息、本贮存分区的具体位置、环境应急物资所在位置以及进出口位置和方向,收集池、导流沟和通道等,应根据实际贮存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3)危险废物标签:设置在危险废物容器或包装物上,由文字、编码和图形符号等组合而成,用于向相关人群传递危险废物特定信息。



示例与设置示意图



   



危险废物标签包含危险废物标签:废物名称、废物类别、废物代码、废物形态、危险特性、主要成分、有害成分、注意事项、产生/收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产生日期、废物重量和备注,以及宜设置危险废物数字识别码和二维码。



3、总体设置要求



(1)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设置应具有足够的警示性,以提醒相关人员在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时注意防范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



(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应设置在醒目的位置,避免被其他固定物体遮挡,并与周边的环境特点相协调。



(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与其他标志宜保持视觉上的分离。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与其他标志相近设置时,宜确保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在视觉上的识别和信息的读取不受其他标志的影响。



同一场所内,同一种类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尺寸、设置位置、设置方式和设置高度等宜保持一致。



(4)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设置除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外,还应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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